在離婚率不斷上升下,「明愛家事調解服務」於二零零一年成立。在北美、澳洲等地,「家事調解」早已成為協助面臨分居或離婚的夫婦,如何重新組織日後生活的重要服務,有些國家更把「家事調解服務」納入為離婚程序的一部份。
本辦事處提供與法庭有關的調解資訊,包括涉及婚姻訴訟的家事調解、有關建築物管理的調解,以及其他民事訴訟的綜合調解,並回答有關的查詢。
家事調解所需時間一般取決於爭議各方需要解決之問題數量和複雜性,也與他們參與家事調解會議的合作程度和願意程度有關。如果調解事項不太複雜而且過程順利,一般只需要兩至三個調解會議(每個會議持續約兩小時)去達成共同協議。
除了提供上述服務外,辦事處也提供調解影片、調解小冊子以及相關的資料,以供到訪者參考。
呈請人 / 申請人應前往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申請表,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指示,把案件排期審訊。法庭會將該呈請或申請編入下列其中一個案件表內排期聆訊: 案件表
家事調解是法院於程序前階段先提供當事人以平和、經濟、自主的方式解決問題的紛爭解決機制,如果有一方
為分居及離異家庭提供多元化服務,透過家事調解支援有需要家庭以平和理性態度處理離婚及相關事宜,使雙方及子女的利益同被顧及;同時鼓勵離異父母建立「兒童為本」精神,透過共享親職及穩定的親子聯繫,協助兒童適應家庭轉變。
家福會調解中心負責解決家庭成員之間的各類爭議,向大眾推動調解精神,幫助社會不同的年齡層,包括長者、親侶、家長及青少年預防及處理糾紛,以締結和諧文化。親籽薈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為離異家庭提供一站式共享親職與親子聯繫服務。家福中心是本會轄下首個提供開放式家庭服務及離異家庭服務的中心,為全港離異家庭提供多元化的支援服務。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如果天氣惡劣,請參閱司法機構網頁 家事調解服務 - 「颱風及暴雨警告的安排」。
有關人士可自行決定是否尋求家事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受過專門訓練而且中立的調解員,會在保密的情況下,協助雙方有效地溝通,並就有爭議的事宜進行協商。如有疑問,你可向綜合調解辦事處查詢。
由專業及認可的家事調解員之帶領下,在公正、客觀及和平的氣氛中,雙方共同達成協議。
若司法常務官信納一切已符合法例規定時,便會向雙方發出一份絕對判令證明書。
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一經呈交,有關法律程序便已展開。在提出呈請或申請前,可先諮詢律師的意見,這樣會對呈請人 / 申請人有幫助。
如屬下列情況,法院對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